1942年10月7日,英国大法官西蒙与美国总统罗斯福共同声明设立联合国战争犯罪调查委员会(The United Nations War Crimes Commission)。该声明得到了联合国成员的赞同,并在翌年10月20日于伦敦召开的外交团会议中通过该决议,但苏联并未参加。委员会于1944年1月18日召开第一次会议。同年5月又通过中国提案,在重庆设立远东小委员会,由时任国防最高委员会秘书长的王宠惠担任委员长。委员会的任务是收集和记录证据资料,制作战犯名单,就法律问题进行讨论以及对相关政府发出劝告。但委员会不具备搜查,起诉与审判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