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东方明 刊 名: 《检察风云》 发表时间: 2013年16期来 源: 万方
摘要:
追踪日本战犯 抗日战争胜利后,同盟国根据雅尔塔会议的决定和《波茨坦公告》的要求,于1946年1月19日正式成立了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中国政府指派梅汝璈为该法庭的中国首席军法官(当时媒体另有称谓日"中国代表法官"),参与审判日本对亚太地区引发大规模战争和伤害所应负之责任,赴日参加审讯东条英机等日本甲级战犯.另派石美瑜为南京军事法庭庭长,审理南京大屠杀案的主犯谷寿夫.此外,在国民政府国防部军法司下面成立了一个"战犯处理组",负责乙、丙级战犯的侦查处理工作.审讯工作尚未开始时,驻日盟军总部又决定在总部司法处下面设立中国科,要求中国政府派员参加该科工作,参与侦查、审讯在日本本土虐杀中国战俘的罪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