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8年 11.4—11.12
由庭长宣读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判决书英文版本,数名日本人宣读判决书日文版本,时长七天。判决书包括以下部分:判决A部:判决理由——法律的适用判决B部:判决理由——事实判决C部:被告的有罪认定及其判刑(判决书主体)。庭长宣布全体被告有罪,并不再宣读法官个别意见,各名被告具体量刑为: 被告荒木贞夫:无期徒刑 被告土肥原贤二:绞刑 被告桥本欣五郎:无期徒刑 被告畑俊六:无期徒刑 被告平沼骐一郎:无期徒刑 被告广田弘毅:绞刑 被告星野直树:无期徒刑 被告板垣征四郎:绞刑 贺屋兴宣:无期徒刑 木户幸一:无期徒刑 木村兵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