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王玉 刊 名: 《新天地》 发表时间: 2015年10期来 源: 万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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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48年11月12日,设立在日本东京的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正式宣判:本法庭负责审判的对第二次世界大战负有战争罪行的28名日本战犯中,除去审判期间病死的两人(原日本海军军令部总长永野修身、原日本外相松冈洋)和精神病一人(大川周明,日本法西斯宣传骨干分子),25名甲级战犯全部有罪,其中东条英机、土肥原贤二、板垣征四郎、广田弘毅、木村兵太郎、松井石根、武藤章7人被判处死刑,荒木振幅等16人被判处无期徒刑,东乡茂德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重光葵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