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张贵玲 刊 名: 未知 发表时间: 未知来 源: 万方
摘要:
《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的通过和世界上第一个常设性国际刑事审判机构--国际刑事法院的诞生,给世界带来了很大影响。根据《罗马规约》的规定,国际刑事法院对国际社会关注的最严重犯罪,即灭绝种族罪、危害人类罪、战争罪和侵略罪等四类犯罪具有管辖权,旨在使这些最严重犯罪的罪犯不再逍遥法外,从而有助于预防这些犯罪。根据《罗马规约》关于国际刑事法院行使管辖权的先决条件的规定,如果犯罪地国或被告人国籍国是《罗马规约》缔约国或者声明接受国际刑事法院管辖权的国家,则国际刑事法院可以对上述犯罪行使补充管辖权。并且,即使犯罪地国和被告人国籍国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