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法官。1881年11月6日生于康涅狄克州波特兰。1904年毕业于卫斯理大学,获学士学位;1907年毕业于哈佛大学法科,获法学士学位。1943年卫斯理大学授予其名誉法学博士学位。毕业后在纽约市及华盛顿州塔科马任律师。第一次世界大战时,在法国服役,晋升中校。1920年参加正规军,任军法总监部少校。第二次世界大战时在华盛顿军法总监部任军法监、美国陆军学校法律助教、菲律宾事务司军法监。1941年12月1日,任陆军军法总监,这是美国陆军部最高司法职位。1945年11月30日退出现役军职。陆军部长曾为他颁发“勤劳勋章”和“卓绝服务勋章”。1946年7月10日,被召担任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法官的职务,并在庭长韦伯回国期间担任代理庭长。1966年逝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