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3年日本慧文社出版.本书在日本多次出版,印刷,初版由日本太平洋出版社于1952年4月28日日本解除占领的当天出版.作者战时在日本“大亚细亚协会”随从松井石根,战后声嘶力竭,为日本抱“屈”不止.虽得到右翼倾向的读者的追捧,但也受到严肃学者的尖锐批评.上世纪八十年代作者“整理”的松井石根日记,连同样否定南京大屠杀的板仓由明也指出“改窜”多达九百余处.以后随着同时代人的凋零,作者以“当事人”披露的“史实”越发离奇.如称1966年赴台湾时蒋介石说“南京并未发生屠杀”“松井石根死刑为冤屈”,并“伤心落泪”等等,都是“孤证不立”的故事.本书为所谓“帕尔判决书”(异议书)的摘要,共分44节,是为序,胜者为王,审判者和被审判者,没有判决理由的判决,对战争审判的挑战,三个标签,战胜国的战犯也应被审,战争能成为犯罪么,战争在法的范围之外,世界联邦才能审判,法庭条例的违法,法无追溯力,“文明”的逆行,战争责任是国家还是个人,“全面共同谋议”的妄想,便利的法律武器,根深蒂固的种族偏见,人种问题的提议,满洲事变为什么会发生,防共协定是侵略么,中立义务达到了么,ABCD经济包围圈,决定开战的石油禁运,以日美交涉拖延时间,悲剧的监听电报,美国的最后通牒(赫尔备忘录),事实上的开战=11月17日,法庭管辖权的范围,命令·授权·许可者,南京事件和松井大将,命令投掷原子弹的人,执着于报复的追踪,赏罚从那里改变,帕尔判决的诞生前,为国际法学界增光的帕尔判决,以审判之名的狂言,勿对同胞落井下石,占领政策的一环,往民族的劣根性沦落,印度的军事审判,帕尔小传,博士的四度来日,东洋政治的复活,和平的条件.本书是帕尔异议书在日本的第一次出版.东京审判日本辩护团副团长清濑一郎在荐辞中说:“东京审判印度代表拉达宾诺德·帕尔的判决书(世间所称‘日本无罪论’)是世纪的重要发言,主张东条,荒木等A 级战犯全员无罪,其理由,尽其条理,依国际法做了细致的表达.在国际法学上,以至于在文明史上,都是重大的文献.”(卷首)日本相当一部分人对帕尔的观点如获至宝,所以此书得以不断重印,至今仍未绝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