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牛津大学出版社出版.作者尼尔·博伊斯特为新西兰坎特伯雷大学(University of Canterbury)法学院教授,罗伯特· 卡莱尔为英格兰伯明翰大学(University of Birmingham)法学院教授,二人都是诺丁汉大学(University of Nottingham)博士,都致力于国际法和刑法的研究.近年来,伯伊斯特和卡莱尔把东京审判作为其研究国际刑法的焦点,取得了一系列成果,《东京国际军事法庭之再评价》是其中最重要的一部.书名作“再评价”(reappraisal),部分是针对1971年麦尼尔《胜者的正义》一书,该书的基调太过偏颇和负面,所以有必要重新审视东京审判在法学史上的地位和价值(页1).全书分导言,本文十一章和结论,从法学专业对东京审判展开各方面的论述.第一章介绍东京审判的背景,分“满洲国”,中日全面战争,太平洋战争三个阶段概述了日本逐步走向战争的历史及同盟国有关惩罚日本战犯的构想和探讨.第二章的主题是东京法庭的性质和司法管辖权,叙述并分析了出自辩方,部分法官和学者的种种质疑.第三章专论被告和起诉书,依次介绍了遴选被告的过程及依据,起诉书的起草及梗概,辩方围绕起诉书的反对意见等.第四章谈法庭的管理运作,考察从筹立法庭到审判过程中的司法程序,证据标准,法庭规则等.第五,六,七章分别详论东京法庭所审理的反和平罪,谋杀指控和战争罪,依次对侵略的定义,个人责任,谋杀罪,南京暴行与战争罪的关系,宪章和起诉书的相关内容等进行了分析,尤其选择从勒林,帕尔等异议意见书以及其他批评意见,检讨这些法理症结.第八章检讨共同谋议罪的法理依据,该罪在东京审判中作为反和平罪的一部分,同前者一样引起了较大争议.第九章论述了法庭宣判及其后续发展.第十章上升到法哲学(jurisprudence),分析了自然法思想对东京审判工作人员,特别是首席检察官季南等人的影响,并且联系日本文化和自然法哲学做了深入阐述.第十一章谈东京审判的遗产,主要就其对战后国际法的影响,提供给诸如前南斯拉夫,卢旺达问题等国际刑事法庭的借鉴,本章对东京审判与战后日本政府内政外交的关系也有论述.作者借地利之便,阅读了澳大利亚战争纪念馆和坎特伯雷大学的两国法官韦伯,诺斯克莱福特的个人档案,其中包括几位英联邦法官的意见,备忘等文件,这些都是当事法官对东京审判司法程序,法理依据的个人理解和意见.此外,作为一部法学著作,作者在条陈罪行,法理,司法程序,及对待法学概念的处理上都显得严格而清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