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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罗宣言

东京审判的法律依据之一。1943年11月23日至11月27日,美国总统罗斯福,中国战区最高统帅蒋介石和英国首相丘吉尔在埃及首都开罗举行会议后,于1943年12月1日所发表对日作战概括声明。主要内容包括:中,英,美三国坚持对日作战直到日本无条件投降为止;日本归还自第一次世界大战以来在太平洋区域所占的一切岛屿;日本自中国非法获得的所有领土应该归还给中华民国;让朝鲜自由独立。该宣言经美,中,英三盟国于1945年7月26日在波茨坦所发表的《波茨坦公告》及1945年9月2日盟国与日本在密苏里号战列舰所签署的《日本降书》确认,是战后处理日本问题的共识,也是未来处理战后亚洲新秩序的一份重要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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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开罗会议